2020年深圳宝安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播出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作者:本站 来源:鼎智知识产权 时间:2020/7/15 10:35:21 次数:

促进影视产业发展



一、项目行业要求

  文化创意设计


二、项目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在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从事影视行业的经营活动(围绕影视作品的生产,发行,放映,衍生品开发,设备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等)。

  2.申请奖励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是指宝安区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第二出品人向广东省申请立项然后投资制作的影视作品;

  2)影视作品将于201996日之后播放。


三、政府扶持力度

  1.电影在中央电视台六套播出的,将给予50万元奖励。

  2.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每集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非黄金时段和中央电视台八套黄金时段播放的,每集奖励5万元,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的八套非黄金时段和上星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节目,每集将获得2.5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75万元。

  3.取得第二出品人资格的影视作品,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4.同一主体,同一事项满足多重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获得较低奖励并满足较高奖励条件的人只会奖励差额。同一作品只能由同一主体来领取奖励。


四、项目申请材料

  1.《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奖励申请表》原件;

  2.影视作品的备案,制作,播出许可证,合同,播出时间段等证明文件;

  3.已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副本;

  4.去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以提供验资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以及申请日期最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用标准A4纸两面印刷,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有关证件应检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或直接点击电话咨询:18127086712(骆生),鼎智将竭诚为您服务!深圳鼎智知识产权创始于2007年,13年知识产权成功经验,专注于深圳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深圳政府项目申报、企业贯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户办理、商标注册、企业信用修复、注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法律顾问、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服务,鼎智知识产权助力企业扬帆起航、快速成长!

  • 400-688-5827

    2885277152@qq.com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创业路汇海广场B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