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17/8/10 10:43:16 次数: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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