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来源:鼎智知识产权 时间:2024/5/23 14:36:35 次数: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软件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时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全称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它是指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的行业、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将所征税款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优惠政策。
其一般流程是先由纳税人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税款,税款在完成征收入库手续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者国家、地方的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将征缴的税款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给纳税人。
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下简称:100号文件),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适用范围、条件、税额计算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是目前软件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政策依据。
财税〔2011〕10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先按17%(现已修改为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待税款入库后,再将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部分申请退还。
同时,文件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并得到软件检测部门出具检测证明材料的软件产品;
二是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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