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或其他程序中,审查员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各种通知和决定。一些企业朋友,在收到各种通知书时,不知如何处理,接下来介绍下在专利申请流程中,可能会收到的通知书或决定书。
这些通知和决定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手续合格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缴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专利权终止通知书、驳回决定、复审决定书、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等等。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专利局受理处及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会检查和核对全部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主要目的是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申请人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同时一般还会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写明了申请人应当缴纳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在申请时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以及缴费期限;同时写明了缴纳费用须知;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费用减缓比例、应缴纳的金额和缴费的期限以及相关的缴费须知。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经初步审查,对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包括经过补正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收到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后,之后即将进入公布程序;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的,在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在初步审查阶段,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发出补正通知书,主要是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一些形式缺陷,例如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等,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以消除缺陷。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并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在实质审查阶段会经常收到的通知书则是审查意见通知书,主要是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一些实质性缺陷,例如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不清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等。申请人应当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行意见陈述书,必要时需要修改申请文件,以消除缺陷。
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包括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发出的;说明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是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但是此时申请人还不具有该专利权,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会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写明的费用金额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只有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才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是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的。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则会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一个月后作出的,其中会指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个月期满,未办理恢复手续的,或者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将专利申请进行失效处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通知书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经过审理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通知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3)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驳回通知书
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实质性缺陷的,则将被驳回,发出驳回通知书。
复审决定书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过审理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种类型:(1) 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2) 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复审程序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
视为撤回通知书
专利申请提交后,由于未按时缴纳专利费用或者未提前交实审请求或者未按审查通知答复意见等情形时,专利申请被专利局视为撤回,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提前终止专利审查程序。初审阶段和实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有:(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3)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4) 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恢复权利的请求符合规定的,则会收到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办理手续时应当自收到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处分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在请求恢复其申请权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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