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来源:本站 时间:2017/8/30 15:07:01 次数:
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周期流程及相关报价
项目名称 |
申报周期 |
批次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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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品牌 |
5-8月 |
每年一批 |
约人民币8万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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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著名 |
通常情况下,每年3-5月份截止申报,12月份公告结果 |
每年一批 |
约人民币10万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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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 |
通常情况下,接受委托后6个月至9个月内上报至国家局 |
每年两批 |
约人民币90 50万元/件(仅上报至国家局) |
约人民币120万元/件(含与国家局的沟通费用) |
以上为我所针对相关业务的基本收费标准,而非最终定价。最终价格由我所根据个案申报难度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一、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2.申请认定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7.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8.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二、申请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广东省著名商标所有人;
(二)申请延续的商标和商品应当是原认定的商标和商品;
(三)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2.申请认定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7.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8.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相关材料 |
(一)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等。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 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移转证明;
(2) 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合同、广告;
(3)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图样电子版(黑白图样,BMP或JPEG图形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宽度为4.5cm—5.5cm)。
3、带有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应当提交在申请认定商品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或者标识的照片及其电子版;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或服务)区域的证明材料。包括:
(1) 国内销售经营情况,应提交每一销售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
(2) 境外的销售经营情况,应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近3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2) 申请认定商标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唯一使用商标的,提交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申请人或被许可人使用多件商标的,应当提交使用申请认定商标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3)申请人或被许可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4)完税证明包括内销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出口型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及应免抵税额证明。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包括提供在相关国家(地区)取得商标注册或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7、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8、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证明材料。
9、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具体包括:
(1) 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交每年每一地区每一媒体1—2张主要的广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广告发票无法证明广告覆盖范围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广告合同。
(2) 申请人市场信誉、资质、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证明。可以提交近5年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星火计划项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证明。
(二)延续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延续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按照前一项第1点、第2点、第3点、第5点、第6点和第9点的第(2)小点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延续认定的商标是指2010年3月认定或延续认定的广东省著名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 审计报告、完税证明、行业排名 (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应当提交原件;申请人资格证明、《商标注册证》(含变更、续展、转让、移转证明)、外国商标注册证明书件、荣誉证书等材料是复印件的,应携带相关复印件的原件,交由我局审查人员核对。
五、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查把关工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属于深圳行政区域内的。
(二)申请认定商标注册或者连续使用未满三年的。
(三)申请认定的商标正在办理变更、转让、移转,在当年6月15日前未能取得相关核准证明的。
(四)申请认定商标、实际使用商标与《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标不一致的。
(五)申请认定商品(或者服务)、实际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与《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不相符的。
(六)申请人或者申请认定商标的被许可人近三年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败诉的。
(七)其他不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
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证明材料装订顺序:
一、申请商标注册证(仅指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黑白图案,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
二、申请人及被许可人概况
(一)申请人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公司组织结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图、生产基地图、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
(二)被许可人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公司组织结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图、生产基地图、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
三、商标注册及管理情况
1、申报商标国内外注册情况表
2、本企业其它商标国外注册情况表
3、本企业其它商标注册证(含正在办理的受理证书等)
4、商标管理制度
5、商标组织管理机构介绍(可以图解)
四、商标使用情况
1、商标首次使用证明
2、商标连续使用证明
3、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等)
4、商标被侵权及维权情况(处罚决定书、判决书等)
五、商标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1、近三年营业额、利润、纳税主要经济指标列表
2、近三年各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
3、 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4、行业排名证明(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政主管部门)
六、近三年在国内外销售经营情况
1、国内外销售或者服务区域、销售额(营业额)状况表
2、国内销售经营情况证明(每一销售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
3、境外销售经营情况证明(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七、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1、近三年广告发布状况表(按照国家到地方、专业到非专业、国际到国内的顺序)
2、近三年主要的广告发布合同及发票
3、部分广告图片及广告内容证明
八、近五年的获奖情况
1、获奖情况表(省级以上单位颁奖或所在地纳税部门奖项等)
2、获奖证明(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九、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及顺序,供各申请人参考。
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收费:全程费用10万元整。
准备文件需要花费最少3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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