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收藏|深圳专利申请的6个误区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13 17:22:27 次数: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深圳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小编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深圳专利申请的几个误区:

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2、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建议:申请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避免侵权


3、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一定要秉着产品未动,保护在先的顺序原则,避免事故的发生!


4、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一方法
4.1、如果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4.2、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难以了解
所以,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选择合适的方式。


5、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


6、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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