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资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项目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2 11:54:54 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实施的对创业型企业的研发资助(政府扶持资金)!现在了解一下中小微企业怎么申请资金补助(政府扶持资金)?

1、申请内容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创新型企业为目标,而实施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2、办理方式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3、办理资格
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办理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最迟4月30日前上传审计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7、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8、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申请人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5、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1月12日-2018年2月23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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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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