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是什么意思
来源:本站 时间:2019/8/14 14:19:21 次数:
有时候跟同事聊天的时候偶尔会聊到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我们总是会笼统的将职务发明就是指在上班的时候所创造的发明,非职务发明就是在不上班的时候所创造的发明,其实这样讲实在是太笼统,描述的不太全面,下面为了更好的让大家了解什么是职务发明,什么是非职务发明,鼎智知识产权小编去收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给大家参考下哦~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和非职务两种。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以下4种情况:
①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④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第③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完成的;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在第④种情况中,“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那什么是非职务发明呢?简简单单,在以上情况之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职务发明创造。